吕梁市横泉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措施第十八条有效符合保护区、准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条件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水源水环境影响评价。地方法规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