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横泉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措施第十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在保护区水域边界设立隔离防护、视频监控、监测预警等设施。地方法规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