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三章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公共场地的户外商业广告设施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由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管理单位统一管理。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标、公开竞价等方式出让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公共场地的户外商业广告设施设置权。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28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