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信访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有效信访人歪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