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自治县的民族关系第四十三条有效每年7月1日为自治县成立纪念日,全县放假1天。苗族花山节放假,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具体规定。各民族的传统节日都应当受到尊重。地方法规 ·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