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县的实际,制定自治县的教育发展规划。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地方法规 ·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