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第四章 促进绿色发展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推进机制,发展绿色有机生产基地,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绿色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