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治理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建立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严格湿地用途管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