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城市其他工程建设施工,确需移动、改建管廊设施的,经城乡规划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其他建设工程毗邻管廊设施的,应当严格执行安全保护区规定,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