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管廊建设单位提供的管廊信息,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确定安全保护区,向社会公布,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安全保护区外边线距综合管廊构筑体外边线应当不小于三米。

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