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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编 人格权/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六条

有效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

第九百九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九百九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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