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编 人格权/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九百九十五条有效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九百九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九百九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