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分编 准合同/第二十九章 不当得利第九百八十七条有效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九百八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九百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