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分编 准合同/第二十九章 不当得利

第九百八十八条

有效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

第九百八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九百八十九条

本站法律文本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维护)。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