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二条

有效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