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条

有效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