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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第五章 收养/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有效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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