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第三章 家庭关系/第一节 夫妻关系第一千零五十八条有效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千零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一千零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