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酒泉市和瓜州县文物、文体广电和旅游等部门,应当做好锁阳城遗址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共媒体应当加强对锁阳城遗址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及保护利用成果的宣传,发布公益广告,增强公众对锁阳城遗址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地方法规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