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锁阳城遗址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有效锁阳城遗址的文物保护工程应当依法进行招标,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担。各项工程应当依法实行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备案制度。地方法规 · 酒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3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