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驾驶改装、拼装电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车号牌、临时号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其电动车,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处理。

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案件事实和车辆性质,由责任人依法承担责任。

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