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可以限制、禁止电动车在一定时间、一定路段通行,限制措施应当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