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驾驶电动自行车、电动轮椅车,应当年满16周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应当年满18周岁。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