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合理设置电动车牌证办理网点,向社会公布办理时间、地点、条件、程序等事项,并采取带牌销售等措施方便群众。

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