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二章 设立与运行第二十二条有效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或者质量安全台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检验检测制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