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增强社会公众对立法精神的理解;法规、规章通过后,实施部门应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法规规章解读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