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保护第二十七条有效在大中型拦河闸坝上下游各一百五十米范围内不得进行爆破、捕鱼、兴修建筑物、装机抽水、停泊船只等损害工程安全的活动。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