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护堤、护岸林木由河道管理单位组织营造和管理。护堤、护岸林木的更新采伐,由市、县级行政审批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河道管理单位对护堤护岸林木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及用于防汛抢险的采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免交育林基金。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