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设,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大数据监管指挥系统,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和管理的信息共享。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