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四章 河长制第四十一条有效河长制年度考核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