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三七发展条例第三条有效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从事文山三七种植、加工、经营、科研、管理、服务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文山三七用于食品、药品、保健品和日化产品等加工、经营,应当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