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三七发展条例第十二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文山三七种植、加工、经营、科研、管理和服务等人才的培训工作,重视文山三七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建立文山三七产业发展的人才队伍和激励机制。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