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章 养犬行为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养犬人应当为其准养犬只提供必要的饮食条件、活动空间和生活环境。鼓励保险机构开设犬只伤人责任险种,鼓励养犬人为犬只购买保险。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