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第二十五条有效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依法制定文明行为公约、守则。鼓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居民公约、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