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第四章 校外实习安全管理第四十九条有效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安排学生到影响其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场所和岗位实习。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