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第四章 校外实习安全管理第四十六条有效学校组织学生到生产经营等单位实习的,应当在实习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加强与实习单位的联系,根据实习计划和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做好学生的实习指导、教育和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