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本市实行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督管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分明、全面覆盖的原则,健全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和机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

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