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林木种子需求预测信息,提供技术咨询,定期发布本地区可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目录和推广品种名录,对林木种子抽查检验的结果向社会公布,积极引导生产者、使用者选育、使用林木良种。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