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林木种子发展规划和林木良种选育、生产能力制定和组织实施林木良种推广计划,建立林木良种示范基地;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应当建立使用林木良种的示范林。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