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林业发展的需要制定林木种子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林木良种的选育、技术开发和使用林木新品种、新技术,依法保护选育者的合法利益。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27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