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开展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和大气污染扩散条件预报。当大气环境质量达到重度污染预警等级时,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