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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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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六章 污水再生利用及中水设施建设

第三十八条

有效

供应中水可实行计量收费,中水水费标准由规划建设中水设施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8日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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