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六章 污水再生利用及中水设施建设第三十八条有效供应中水可实行计量收费,中水水费标准由规划建设中水设施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8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