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章 污水处理运营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推广应用污泥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支持单位和个人对污泥及其产生可燃气体的开发利用和中水回用,推广先进的经济节能的科研成果与技术。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8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