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自治县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创新发展、系统推进的原则,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8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