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四章 殡葬服务管理第三十条有效市及区(市)县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殡葬惠民制度,免除困难群体、人体器官捐献者等人员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逐步扩大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范围。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8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