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市及区(市)县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殡葬惠民制度,免除困难群体、人体器官捐献者等人员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逐步扩大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范围。

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