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四章 殡葬服务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成立殡仪服务机构,从事殡仪服务活动。殡仪服务机构不得从事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8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