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成立殡仪服务机构,从事殡仪服务活动。殡仪服务机构不得从事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