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二条有效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依法举办机构和捐赠、资助等方式,参与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满足公民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