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国家加大对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财政投入,通过增加转移支付等方式重点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