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第三章 创新能力建设第二十六条有效市经济信息化部门运用科技创新资源和成果,完善产业布局,促进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企业建立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产业创新平台。鼓励行业领军企业设立测试服务平台、创新应用中心、创新实验室,增强产业创新服务能力。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