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市经济信息化部门运用科技创新资源和成果,完善产业布局,促进新兴产业集聚发展。

支持企业建立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产业创新平台。鼓励行业领军企业设立测试服务平台、创新应用中心、创新实验室,增强产业创新服务能力。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