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六章 机动车与机动车停车场容貌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机动车停车场应当保持整洁;停车泊位施划应当清晰并符合有关标准;城市区域内的机动车应当在停车场或者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依次有序停放。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8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